香港方面就数字货币交易活动再发声,提醒相关金融机构警惕风险。
9月18日下午,据新浪财经报道,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香港一个会议间隙表示,在香港,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被视为虚拟大宗商品,而这种商品或许并无货币支持。由于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不要求持有人以真实姓名进行交易,因此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谨防违反反洗钱规定。
此前,香港证监会就于9月5日下午对香港地区ICO募集资金的活动出台相关监管声明。
香港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声明表示,留意到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来愈多以ICO来募集资金的活动。视乎个别ICO的事实及情况,如当中所涉及的数码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数码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或者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位处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声明中没有明确禁止相关的ICO活动,但呼吁投资者注意ICO所涉及的潜在诈骗及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