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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推数字音乐服务 拟跳出传统运营商形象

2007-11-09 14:00 作者: 转载出处:搜狐IT 推荐人:雷
11月8日,中国电信携手华纳、百代、环球、索尼&博德曼、滚石唱片、华友世纪、太合麦田、大国文化等八家国内外知名唱片公司,联合发布了旗下全新的“爱音乐(I MUSIC)”数字音乐服务。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互联网与增值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苗伟在发布会后接受了多家媒体的专访,以下为访谈实录。   提问:中国电信数字音乐品牌-爱音乐的发布意义何在?   苗伟:“爱音乐”品牌的发布以及数字音乐产品的正式推出,将为公众,特别是广大互联网用户以及中国电信小灵通和固定电话家庭用户,提供彩铃、搜索、全曲、歌词、资讯等集音乐享受、互动、分享于一体的综合音乐服务。此外,中国电信作为电信运营商直接参与到数字音乐产业链中,通过直接与内容提供商合作、与合作伙伴一起,为用户提供海量正版的音乐内容资源,将进一步推动数字音乐市场健康、和谐的发展。 [img]http://www.spforum.net/Files/nPic_071191445281860.jpg[/img]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互联网与增值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苗伟   提问:此次, “爱音乐”品牌正式亮相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这和中国电信原有品牌的风格大为不同,这是为什么呢?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苗伟:中国电信这几年提出了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即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转型首要面临的课题就是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随着销售内容的改变,我们传统的销售方式也必将发生改变,因此,我们只有有针对性地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个性化的业务,才能进一步提升业务价值,从而进一步提升现有客户群的价值。 所以我们在这几年陆续推出了互联星空、我的e家、商务领航等用户接受的产品和服务品牌。   音乐爱好者的主要特征是年轻、活力、热情、感性,我们希望“爱音乐”品牌能够跳出中国电信“传统基础网络运营商”的形象,融入更多体现音乐的活力元素,希望能突出动感、时尚、活力品牌内涵,体现中国电信向综合信息化服务提供商的转型方向和定位。   另外,LOGO内涵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四个会聚一起的音符,象征着一个拥有凝聚力和生命力的品牌诞生;丰富明亮的颜色代表丰富的海量音乐资源;橙色音符的精致光泽感象征品牌的青春与活力;紫色音符形成了一个音符的形状,寓意音乐节拍。   提问:您认为目前国内数字音乐市场的经营环境如何?相比其他运营商所提供的产品,“爱音乐”有何特点?   苗伟:目前国内的数字音乐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相对来说一些经营环境和条件还不是特别成熟。但我们坚信版权规范的数字音乐市场必将是未来发展方向,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中国电信多年来一直坚持走正版音乐的道路,并不断尝试把音乐元素渗入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中,以培养用户购买和使用正版音乐的习惯。2007年将会是中国电信发展数字音乐业务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爱音乐将作为中国电信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音乐体验。结合中国电信全业务的接入特点,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小灵通、固定电话等多种接入方式享受数字音乐。   另外,中国电信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固网运营商,拥有2亿多的固话和小灵通用户、近4000万的互联网用户,将来拥有3G牌照后,中国电信将成为中国最大的全业务运营商,希望依托我们的全网资源优势,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数字音乐服务,这将会是“爱音乐”服务区别于其他运营商的特色和优势。   提问:在新的一年中国电信在与唱片公司的合作上有何计划?双方是否会针对数字音乐传播领域有一些新的尝试?   苗伟:我们一直以来保持着和国际、国内主流唱片公司的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我们合作签约的八家公司是:华纳、百代、索尼&博德曼、环球、滚石移动、华友世纪、太合麦田、大国文化。在新的一年内我们将进一步紧密合作,将更多更好的音乐提供给用户。同时,我们会在音乐作品的推广上进行更深入、创新的合作,中国电信希望能够作为专业的综合数字音乐服务商,通过人性化的服务建筑起音乐和用户之间的桥梁,为数字音乐产业的各个环节提供增值服务。   提问:目前国内的数字音乐市场行业环境仍然不够成熟,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无视行业长期发展而只求短期规模、无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现象,每年关于侵权问题的司法纠纷屡屡发生,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苗伟:我们希望与合作伙伴携手,以更加积极的行为向这些违法现象作斗争,以求整体经营环境朝着进一步清晰化、明朗化的方向进步。我们相信正版数字音乐服务在与盗版的竞争中并不是处处被动的角色,而是应该处于主动出击的强势地位。未来随着行业形势在朝着日渐成熟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大规模介入在线数字音乐市场,树立成熟、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产品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客观时机已经接近成熟。   目前,中国电信本身在传统基础通信产品方面已经与社会性音乐市场展开广泛合作,优势互补效应得以全面体现。随着国内版权保护机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整个产业链条带来了丰富的商业机会,中国电信应该借助自身的优势资源成为数字音乐核心力量。   提问:相比起其他运营商的业务发展模式,爱音乐是否也有自己的建设规划,能否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   苗伟:中国电信爱音乐品牌的成立将实现版权的统一集中管理、对版权所有方透明运营、音乐内容的一点接入、自动全网分发,音乐的多平台接入支持。我们打造“爱音乐”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并推广统一的音乐服务品牌,为所有用户提供一个融合新技术、海量、高价值音乐资源、立体享受的电信级音乐品牌,为用户提供超值的综合音乐服务。将来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内容除了现在的七彩铃音、点送、全曲试听、音乐资讯,以及会员服务等,还将结合电信的网络资源优势,将“爱音乐”与其他业务品牌进行有效的搭载捆绑,在实现音乐业务增值收入的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发挥平台网络资源方面的优势,与各合作伙伴单位在数字音乐领域广泛开展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推进数字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提问:对于最近比较火的网络歌曲流行现象,作为数字音乐经营方的中国电信有什么看法和对策?   苗伟:互联网是数字音乐作品最便捷的传播渠道,它为许多原本没有机会走向音乐舞台的人提供了传播自己制作的音乐作品的可能性,而一些成功的先例也促使更多的人投入到这种活动中来。网络歌曲其实并不能成为音乐的一种特殊的种类或者流派,它的传播很大程度上是靠互联网用户群的认可和随之而来的人与人之间的推荐和分享,也就是说它的传播前提是歌曲本身是有生命力的。作为数字音乐经营方,电信也将会在这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主要是两方面的探索,一是找寻有生命力的、积极健康的音乐作品本身,二是对传播过程和方式的探索,我们希望不但能找到优秀的音乐作品,也能够对于这些作品的在用户侧的传播以及价值体现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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